版权所有:烟台毓璜顶医院 网站备案:鲁ICP备05035890号
鲁公网安备37068502000034号 网站建设:中企动力烟台
临床医疗
复印病历须知
分类:
住院须知
2013/02/22 01:59
浏览量:
【摘要】:
因病历整理归档需要,我院病人在出院后15天后可以复印病历,需携带病人身份证(未成年人需携带户口簿)+代办人的身份证到原住院科室找主管医师办理。同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需要收取病历查询费用。
上一篇:
住院病人需登记身份证号码
下一篇: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