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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动态

烟台毓璜顶医院关于落实老年人 就医优待政策的实施方案

分类:
医院动态
2020/12/25 08: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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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为认真贯彻《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优化老年人优待政策的通知》精神,根据山东省卫健委的《关于全面落实老年人就医优待政策的通知》要求,制定我院相关实施方案。根据文件要求自2021年1月1号起切实落实老年人凭身份证等有效证件享受医疗优待政策。请各科室遵照标准细则严格落实执行。
   一、优待对象
  我省及省外来鲁的60周岁(含60周岁)以上老年人,不分国籍、不分地域,一律享受规定的优待政策。
  二、优待方式
  老年人凭居民身份证、老年证/老年人电子优待证(2021年推行)、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护照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颁发的老年人优待证中任何一种有效证件,享受我省老年人优待政策,实现各市护认、省内通用。
  三、就医优待内容
  (一)、健全完善公共设施。

  医疗机构公共设施应与服务功能相匹配,充分考虑老年人就医需求,配备必要的无障碍通道及设施。主出入口处设置方便老年人上下车的临时停车区和安全标识。门急诊、住院病区要配备一定数量的辅助移乘设备如轮椅、平车,要设置无障碍卫生间,门宽、台阶应适当事宜轮椅进出, 无障碍卫生间、轮椅坡道等标识要醒目、简明、易懂,具有良好的导向性。
  (二)、提供多渠道挂号服务。
  做好非急诊全面预约基础上,要根据老年人患病特点和就医实际情况,为老年人提供一定比例的现场号源。完善电话、网络、现场预约等多种预约挂号方式,畅通家人、亲友、家庭医生等代为老人预约挂号的渠道。医联体的核心医院应向医联体内基层医疗机构预留一定比例的预约号源,方便老年人通过基层预约转诊就医。
  (三)、提供优先就医服务。
  要设立老年人优先窗口,提供挂号、缴费、化验、检查、取药、医保报销、入出院办理等快捷服务,老年人就医窗口可与其他享受便利医疗服务人群的就医窗口一致。导医台设立“老年人就诊服务处”,为就诊老人提供咨询、预约、导医服务。自助挂号缴费、检验报告(胶片)打印等智能设备应配备志愿者或引导人员巡回值守,为有需要的就诊人群提供协助,人工服务窗口应保留现金收费业务。加强急诊科管理,规范诊疗服务流程,优化专业设置和人员设备配备,为突发疾病老年人提供便捷有效的急诊“绿色通道”。
  (四)、加强组织领导和宣传
  医院各处室、各部门、各窗口要高度重视老年人就医工作,营造尊重和关爱老年人的社会氛围,持续优化服务,创新工作举措,落实好老年人就医优待政策。对相关服务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和敬老爱老助老教育,提高老年人医疗优待服务水平,提升老年人享受医疗优待的满足感、获得感 。

本方案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


烟台毓璜顶医院
2020.12.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