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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医保发【2021】60号:山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新增和修订部分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

分类:
医院动态
2022/02/14 10: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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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为促进医疗新技术的推广应用,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医疗服务需求,根据《山东省新增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管理办法》等规定,经组织专家评审论证,决定新增和修订部分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新增医疗服务价格项目27项(见附件1),在全省医疗机构试行2年,由医疗机构制定试行价格。试行期内,暂不纳入医保支付范围。

  二、公立医疗机构要进一步规范医疗服务行为,合理使用新增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在服务场所显著位置做好价格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本通知自2022年2月15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7年2月14日。

  附件1:山东省部分新增医疗服务价格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