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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院导师对研究生面试的有关规定

分类:
研究生教育
2013/02/22 0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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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保障研究生临床实践阶段教学工作的质量,每年九月份新生入学,研究生和导师进行双向选择。凡报我院导师的研究生,必须参加由导师所在科室组成的以导师为首的专家组的面试。
  具体规定如下:
  1、凡报我院导师的研究生首先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统招研究生第一学历必须是本科。
  (2)往届研究生或者在职研究生所在医院必须是二级甲等医院以上。
  2、面试内容主要包括:
  (1)考察研究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
  (2)了解研究生的学习科研和社会实践情况。
  (3)了解研究生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心理健康状况、人文素养、举止表达和礼仪等。
  (4)了解今后研究生感兴趣的研究方向、学习重点等。
  3、研究生通过面试后,导师应嘱其到教育处办理登记及签署《研究生管理公约》等相关手续。
  4、未履行上述手续、签署公约者,医院将不予认可。
  教育处 2011.8.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