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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动态

烟台毓璜顶医院、烟台毓璜顶医院莱山院区博士研究生招聘暨2020年秋季校园招聘公告(武汉站、长沙站、成都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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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动态
2020/10/15 19: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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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规定及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医院工作需要,拟选拔博士研究生50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三)应聘人员须为1979年10月15日(含)以后出生。
  (四)身心健康、符合招聘岗位聘用体检标准。
  (五)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所有资格条件。
  招聘岗位主要参照教育部相关专业学科目录设置专业要求,应聘人员学历证书所载专业应当与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相一致,相近专业是否允许报考由医院资格审查小组研究确定并在医院网站公布。国家承认的辅修专业证书(不含学位证书)与学历证书配合使用,可依据辅修专业证书上注明的专业报考。除2021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学历证书、相应学位证书应于2021年12月底前取得外,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证书、相应学位证书、外语等级证书(含留学回国人员和在港澳台取得学历学位人员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应聘人员均须于2020年10月14日(含)之前取得。定向、委培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已经就业或签订就业协议书的应聘人员须具有用人管理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同意报考证明。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应回避情形的岗位。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2021年毕业生除外),现役军人,曾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在各级各类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应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2021年毕业生除外)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留学回国人员和在港澳台取得学历学位人员获得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授权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后,可报考招聘同等学历层次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的岗位。2016年12月1日以后录取的非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同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在报名时请注明“统招非全日制研究生”。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认可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可应聘医疗卫生机构符合条件的岗位。
  二、招聘计划与招聘范围
  计划招聘博士研究生50名,具体招聘岗位及条件要求详见附件1。
  三、招聘办法与招聘程序
  招聘方式为校园招聘与院内招聘相结合,每次招聘结束后剩余计划直接转入后续招聘中。
  (一)报名
  1.院内招聘:随时启动,可采取本人来医院报名应聘或发送电子版个人简历到医院人事处邮箱的形式,邮箱:ytyhdyyrsc@126.com。
  2.校园招聘:现场报名。
  2020年10月校园招聘时间、地点如下,其他高校校园招聘安排请持续关注医院官方网站。
 

序号

城市

学校

时间

地址

1

武汉

华中科技大学

10月21日上午9:00-11:30

华中科技大学主校区大学生活动中心四楼展厅

2

长沙

中南大学

10月24日上午9:00-11:30

中南大学校本部立功厅

3

成都

四川大学

10月27日 下午

四川大学望江校区北园乒乓球广场

 
  (二)资格审查
  1.现场审查材料
  校园现场报名时或其他时间来院面试前请携带以下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进行资格审查:相关证明材料、《报名表》(附件2)或个人简历、《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见附件3)、有效期内的身份证、以第一作者发表的论文、参与的科研课题、获得的荣誉奖励证书等。
相关证明材料包括:
  2021年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须提交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省外院校毕业生还须提交就业协议书,已经签订就业协议书的毕业生还须提交用人单位出具的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信或解约函(见附件4)。
  择业期内未派遣的毕业生须提交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毕业生就业主管机关签发的就业报到证。研究生可提供就业推荐表及就业协议书代替就业报到证。
  其他报考人员须提交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海外留学人员还须提供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授权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信(实行集体人事代理或劳务派遣的,用人单位和人事代理或劳务派遣机构均须盖章;无业人员或实行个人人事代理的,由人事档案存放机构盖章。同意报考证明信采用附件4样式)。报名时有工作单位,现已解除劳动合同或就业协议的,可提供人事档案存放机构盖章的同意报考证明信,也可提供解除劳动合同或就业协议证明材料、处于无业状态的个人书面承诺书。
  招聘岗位有“研究方向”要求的,《岗位需求表》“专业要求”栏中专业后面有括号的,括号内的内容即为专业研究方向要求。如“外科学(甲状腺)”,“甲状腺”即为该岗位的专业研究方向要求。应聘具有专业研究方向要求岗位的人员,在现场资格审查时须提供学习成绩表复印件、专业研究方向证明以及《专业研究方向承诺表》(见附件5)。专业研究方向证明,应由高校教务部门或研究生处(院)出具;2020年、2021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标明专业研究方向的,可作为专业研究方向证明。海外留学人员须委托烟台市外事翻译中心,分别将所学课程、毕业论文、专业介绍或能够证明专业研究方向的有关外文资料翻译成中文并加盖印章后,作为“专业研究方向证明”参加现场资格审查。
  招聘岗位有其他要求的,还须按要求提交其他相关材料,如:研究生毕业生的本科学历、学位证书,外语等级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或有关资格证书等。
  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应聘的,还需提供《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应聘的,还需提供《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2.现场审查要求
  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如发现有条件不符、提供材料不实的,将随时取消考生资格。
  现场资格审查提交材料不全的,由个人提交书面承诺,入职前提交不上或审查不合格的,不予办理入职手续。
  (三)考试
  招聘考试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成绩于本场面试结束后公布,为保证人员素质,面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不足60分的不予聘用。形不成竞争的岗位可采取直接考察的方式进行。
  面试后医院与拟聘用人员当场签订就业协议,并将拟聘用人员等额确定为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名单于校园招聘后或定期在烟台毓璜顶医院官方网站公布,同时在官网公布剩余招聘计划。
  (四)考察与体检
  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确定后,对应聘人员进行考察、体检。
  考察工作由医院负责组织。医院成立考察小组,每组由2名以上工作人员组成,具体负责考察工作。考察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招聘岗位的要求,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对考察对象进行资格复审。被考察对象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如经考察不合格,或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应聘资格,或在应聘过程中有弄虚作假等违反招聘有关规定的行为,一经查实,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应聘人员在考察过程中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真相或者有其他妨碍考察工作的行为,干扰、影响考察单位客观公正作出考察结论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将其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五年。考察小组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并写出书面考察意见。考察参照《山东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实施,国家对招聘岗位考察标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考察时间和具体事项由招聘单位另行通知。根据山东省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规定,招聘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及考察组要严格审核把关被考察对象档案,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要认真进行调查,问题未查清并处理到位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考察合格人员系2021届毕业生或择业期内未派遣往届毕业生的,与招聘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签订协议时考生须提交《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和《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的原件。
  医院负责组织应聘人员进行体检。体检一般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负担,报考人员为城市低保人员、残疾人或农村特困大学生的,体检费用由招聘单位负担。所有体检项目检查完毕后,主检医师认为要做进一步检查方能做出判断的,应聘人员要服从主检医师的安排,做进一步检查。应聘人员或用人单位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均可在收到体检结论7日内,向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并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复检,复检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项目由复检医疗机构确定,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费用由申请复检一方负担。复检只能进行一次。应聘人员没有征得体检组织机构同意,不在规定的时间参加体检或复检,视为弃权。应聘人员不服从主检医师体检安排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病史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有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并将其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五年。
  (五)公示与聘用
  经考察、体检合格的人员,在烟台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考察、体检不合格的,或公示期有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公示期间有异议的,烟台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或招聘单位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处理,作出结论。
  办理聘用手续,由招聘单位填写《事业单位聘用人员情况汇总表》和《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登记表》,报招聘主管机关备案。符合聘用条件的,由招聘主管机关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拟聘用人员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办理有关调动、派遣手续,招聘单位按规定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应聘人员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的,视为弃权。2021年毕业生须按期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后方可办理入职手续。
  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根据山东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有关政策规定,新进入公立医院的人员,属于控制总量内人员。
  四、其他
  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应仔细阅读本招聘简章,及时了解烟台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及医院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保持通讯畅通有效,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严格按照国家、省、市招聘政策和本招聘简章规定执行,如发现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处理。
本简章由烟台毓璜顶医院负责解释。
  烟台毓璜顶医院、烟台毓璜顶医院莱山院区咨询电话:0535-6699121,网址:https://www.ytyhdyy.com/;
  烟台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监督电话:0535-6246561。
 
 
 
烟台毓璜顶医院
2020年10月15日